| (一)审查企业会计报表,出具审计报告;
(二)验证企业资本,出具验资报告;
(三)办理企业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破产的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,出具有关报告;
(四)审查基本建设工程决算,出具审计报告;
(五)为企业设立、资产转让、抵押贷款、资产担保、资产参加保险及股份经营企业兼并、合并、联合、破产清算等单项资产和整体资产变动进行资产评估,出具资产评估报告;
(六)参与调解经济纠纷,协助鉴别经济案件依据;
(七)担任会计顾问,提供财务会计等咨询业务;
(八)代理记帐;
(九)培训财务会计人员;
(十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。 |